2016年国考郑州海关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郑州海关关于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全国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含调剂入围)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1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zzhgzl@126.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XX(用人司局)XX(职位名称)XX(考生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于1月21日17时前与我关联系,联系方式为0371-65599150,之后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通过传真方式告知我关,传真号码为0371-65599156。未按照要求声明放弃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规定,我关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作为该生今后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个人诚信参考。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郑州海关(以邮戳为准),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递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郑州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450008,建议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递,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报名确认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所填写信息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说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2014、2015年毕业的延缓派遣考生,院校毕分办意见栏内务必注明是否具有2016年派遣资格。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加盖公章原件须于面试报到时提供。
5、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6、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全国海关面试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我关。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郑州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371-65599150
传真电话:0371-65599156
邮箱地址:zzhgzl@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0号人教处
邮编:450008
特此通知。
郑州海关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