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山西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见附件1)于2016年1月2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xsqxjks@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山西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1月28日24时前传真至0351-4076448或发送扫描件至sxsqxjks@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2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65号山西省气象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03000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2月24日下午15:00开始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气象局601会议室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太原市政府旁边)。
交通路线:从太原火车站乘1路公交车到新建路口换乘27路公交车到羊市街西口下车即到。
从太原火车南站乘807路公交车到羊市街西口下车即到。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2)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面试场所。
(二)面试地点:山西省气象局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太原市政府旁边)。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于2016年2月26日进行,届时统一前往,具体事宜体检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0351-4076421(电话)
0351-407644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山西省气象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