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地震局面试公告
北京市地震局2016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北京市地震局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监测预报处监测手段学科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0901301001) |
109.6 |
张丹 |
301111421424 |
2月25日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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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鑫 |
3011119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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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山君 |
301111921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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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丹 |
30112302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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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圣尧 |
30117002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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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审计处纪检监察审计主任科员及以下 (0901301002) |
115 |
尹新茹 |
301111752409 |
2月25日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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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wy@bjseis.gov.cn <mailto:1.发送电子邮件至gwy@bjseis.gov.cn>,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2.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8日24时前传真至010-62614513或发送扫描件至gwy@bjseis.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4日9时携带如下材料到北京市地震局401房间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与公务员报名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另附3张)。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北京市地震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6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北京市地震局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B出口出,向北约300米,或乘坐26、374、运通114、118路公共汽车北京市地震局站下车。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联系人:王玮
联系方式: 010-61943673
北京市地震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