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02月04日(周四)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zhaokao@shciq.gov.cn。
2.标题统一按“×××(姓名)+确认参加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代码)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手机号码(请注明“上海号”或“非上海号”)。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邮箱具有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回复邮件,请及时来电确认。为确保及时收到回复邮件,请考生尽量使用国内主流邮箱,如网易、新浪等。
6.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02月04日24时前传真至021-68547353或发送扫描件至zhaokao@shciq.gov.cn <mailto:传真至021-68547353或发送扫描件至zhaokao@shciq.gov.cn>,同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原件邮寄至我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邮编:200135)。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日在参加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好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报名推荐表(人社部网站下载),加盖学校公章,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6.学校开具的2016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7.学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9.重要的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10.硕士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1.粘贴照片的《面试通知书》(详见附件3)。
(二)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好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4),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
6.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8.重要的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9.粘贴照片的《面试通知书》(详见附件3)。
(三)待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待业证明(详见附件5)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和地址。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人社部网站下载),贴好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7.重要的获奖证明原件、复印件。
8.粘贴照片的《面试通知书》(详见附件3)。
(四)其他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要求和程序。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6年02月25日、02月26日和02月27日进行。报考职位相应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面试考试当天全天封闭,每日上午09:00开始。请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07:30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08:30起实施面试入闱封闭管理。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当天上午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靠近丁香路)。面试地点和乘车方式详见附件6。
(四)成绩公布:在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后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计划中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二寸彩色照片1张。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面试、体检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21-33606137(电话)
021-68547353(传真)
zhaokao@shciq.gov.cn(电子邮件)
联系人:徐老师、彭老师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单位公务员。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http://bm.scs.gov.cn/2015/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附件二:全国人大机关放弃声明。doc>
3.面试通知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待业证明
6.面试地点和乘车方式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