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江苏气象局面试公告
江苏省气象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江苏省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jsnj_cnd@163.com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邮件请自留回执。并同时传真到025-83287042。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江苏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8日24时前传真至025-83287042或发送扫描件至jsnj_cnd@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7、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邮编:210008, 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面试考生于面试前一日16:00—17:00到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备齐以上邮寄材料(1-6)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1、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至27日进行。
2、面试上午9:00开始,请当日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江苏省气象局桢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江苏省气象局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江苏省气象局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25-83287043,025-83287041(电话)
025-83287042(传真)
附件: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江苏省气象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