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入围分数线及分批安排详见《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17时前向招录机关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gd1737@gdciq.gov.cn.
2. 标题统一按“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手机号码+确认参加面试”格式填写(如:0601001001 + 张三 + 669123456789 + 13912345678 + 确认参加面试)。
3.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 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公告,并按分批安排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面试,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2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20-38290075或发送扫描件至gd1737@gdciq.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无工作证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不提供。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改派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资格复审时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再退还。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面试(报到入场)
第一批2月24日14∶302月25日 8∶00
第二批2月25日14∶302月26日 8∶00
第三批2月26日14∶302月27日 8∶00
第四批2月27日14∶302月28日 8∶00
地 点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A座2楼广东检验检疫大厦 C座(国门酒店)19楼
资格复审于每批面试前一天的下午进行,14:30开始。
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至2月28日(星期日)进行,分四批次。报考职位相应的面试日期详见《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附件1)。请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于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于上午9:00开始。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当天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当日入闱封闭管理。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地图及参考路线详见附件5)。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四)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上午8:30在广东检验检疫大厦A座大厅外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方式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按照面试批次,25日、26日、28日三批面试考生的体检于面试次日进行,27日(第三批)面试考生的体检安排在29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45前空腹,并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一寸彩色近照1张到广东检验检疫大厦A座大厅门前集合。成绩公布与体检同一天的,考生查看成绩时应空腹并带齐以上材料。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相关规定和招考职位明确的标准执行。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或缺少证件影响体检进行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到达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地点,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在8:30前仍未按规定进入候考室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备注:面试考场设在19楼,电梯使用繁忙,请考生预留充足时间)。
3. 任何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考生面试资格。
4.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它可上网或与外界联系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进入候考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否则按作弊处理。
5. 候考期间,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要申请工作人员陪同。
6. 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7. 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不得携带任何有关面试试题信息的资料离场。
8. 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0-38291737(电话)
020-38290075(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623
电子邮箱:gd1737@gdciq.gov.cn
本局网址:www.gdciq.gov.cn
附件:
1.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批情况表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 面试地点地图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