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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武汉海关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2-04 09:5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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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武汉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


  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按照我关另行要求的时限补盖公章。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延缓派遣证明(学校或者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附件1),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附件2)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八)其他材料:


  面试前一天2月24日15:00至17:00,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武汉海关17楼1709办公室。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武汉海关17楼17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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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车路线:


  乘坐火车到达汉口火车站的,可乘坐公交207、603、730到“金山大道万科银桥”站下车,也可乘坐地铁2号线在“金银潭”站下车后转乘公交216到“金山大道万科银桥”站下车。


  乘坐火车到达武汉火车站或武昌火车站的,可乘坐地铁4号线在“中南路”站或“洪山广场”站换乘地铁2号线在“金银潭”站下车后,转乘公交216到“金山大道万科银桥”站下车。


  乘坐飞机的,可乘坐机场大巴在“常青路民航新村”站下车后转乘公交207、603、730到“金山大道万科银桥”站下车。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将于体检后另行确定。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武汉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7-82768129;82768684(电话)


  027-82768128(传真)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人事科。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2. 待业证明(样式)

 

  3.面试名单


  武汉海关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