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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2-04 16:3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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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601480001

136.1

 

480241042922

225

上午

 

 

480241104419

范亚丹

480241114811

基本建设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601480002

125.4

李峰伟

480237401014

225

上午

 

孙天智

480239144019

 

480241064513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4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ncbjlrc@163.com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


  2.标题统一按“考生×××确认参加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应在2016年2月14日17时前电话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并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2月5日17时前传真至0371-63285220。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6. 其他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7号储备大厦807室,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收,邮编450008,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二)现场资格复审


  2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为考生资格复审时间,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到局劳动人事处进行复核。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中天迎宾馆12层,乘29路和82路公交车在黄河路花园路站下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在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拟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我局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体检通过后进入考察程序。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因而影响面试相关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联系方式: 0371-63285220(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