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公告
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财务与仓管基建处科员(0601492001) |
117.9 |
张小凯 |
492270131430 |
2月25日 下午 |
|
郑萍萍 |
492237220723 |
||||
李海强 |
492237511327 |
||||
办公室科员(0601492002) |
130.8 |
步云沁 |
492265831123 |
2月25日 下午 |
|
李 华 |
492237430602 |
|
|||
周黎鹏 |
492265316319 |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4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jcbjlrch@163.com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991-2822075。发送电子邮件及传真后,请再通过电话给我局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991-2385388,0991-2826370。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4日24时前传真至0991-2822075或发送扫描件至xjcbjlrch@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考生需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6楼、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83000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2月24日10:00至19:00。地点: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办公室。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 <http://www.huatu.com/>局备案。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2月25日下午13︰30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6楼,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乘3号线BRT公交车或出租车在人民广场附近下车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10:00时在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考生面试后即离开考场。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对不明事项可以向我局电话询问,因本人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本人完全负责。
(三)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991-2385388,0991-2826370(电话)
0991-282207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