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台盟中央面试公告
台盟中央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8年2月14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请拨打010-84687925;010-84687923。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liuew@taimeng.org.cn,邮件内容按“××(姓名)确认参加台盟中央××部门××职位面试”。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8年2月14日16时前电话告知我单位,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我单位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所需带的材料
面试当天请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7、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8、“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8年3月9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3月9日上午9:00进行组织部人事处职位面试,下午13:30进行研究室调研处职位面试。
候考地点:台盟中央机关西区小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报考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1 |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1020 |
李昳凝 | 038111921010 |
2 |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1020 |
李筱琳 | 038114271316 |
3 |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1020 |
陆思煜 | 038132048415 |
4 |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1020 |
刘国梁 | 038132291005 |
5 |
人事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1020 |
徐文秀 | 038137655321 |
6 |
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2012 |
胡慧妍 | 038111526327 |
7 |
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2012 |
杨富君 | 038111581414 |
8 |
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2012 |
廉淇 | 038122022609 |
9 |
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2012 |
周瑞 | 038132374905 |
10 |
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0110002012 |
林钰聪 | 038137654115 |
各职位最低分数线:组织部人事处,137.10;研究室调研处,129.60。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建议人选。如体检不符要求,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联系方式:台盟中央组织部人事处
联系人: 鲁予诺 刘恩伟
联系电话:010—84687925;010-84687923(含传真)
交通路线:北京市东城区景山东街20号;124、111路景山东街站,路东。
台盟中央组织部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