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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北京气象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2-10 09:35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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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气象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北京市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办公室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01025)

125.600

高金阁

153111541110

38

 

司新艳

153111760911

张轶斐

153141064412

屈子娟

153141191224

张钰雪

153151043124

观测与预报处业务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49001002)

103.800

赵亮

153111470905

 

王莹

153111602529

王静

153112080202

芦涛

153121051302

孟倩文

153170040523

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01027)

123.400

朱小雨

153111521319

 

万青叶

153111613717

李昂

153113030217

李纬华

153114173130

方洁

153114271525

政策法规处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01033)

117.800

燕琳

153111330213

 

杨荐能

153111510201

曹馨月

153141063027

胡莹

153141076015

谭天惠

1531700407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001032)

112.400

赵丹

005147010228

调剂

冯启俊

153111470318

 

张江涛

153170042224

 

高贝贝

155142010705

调剂

高文君

177141335601

调剂

 

  注:每个岗位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bjsqxj@126.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8400789。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6日17时前传真至010-68400789或发送扫描件至bjsqxj@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于3月7日体检时送至北京市气象局,原件材料复核后将于3月8日上午面试时返回各位考生。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3月8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报到地点(候考室)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市气象局3楼接待室,从正门进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可乘地铁10号线在车道沟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走20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30分在北京市气象局正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北京市气象局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68400863(电话)


  010-6840078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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