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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宁波保监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2-12 10:2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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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2018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宁波保监局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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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6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jianyao_sun@circ.gov.cn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574-27996622。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宁波保监局业务监管岗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6日24时前传真至0574-27996622或发送扫描件至jianyao_sun@circ.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8年3月6日,下午2:00-4: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地点:宁波保监局17楼会议室(四)


  (三)需提供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


  (1)上述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1套。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保监会备案。


  (2)提供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经历的时间要连续;学习各阶段要填写院系专业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要注明。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如实际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考生少于4人(不含),则取消无领导小组讨论,仅进行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3月8日进行。


  1、3月8日上午


  考生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2、3月8日下午


  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


  宁波保监局17楼。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7楼,位于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与桑田路交叉口(惊驾路北侧、民安路南侧、桑田路东侧)。可乘公交176路、512路、367路公交到锦苑小区(桑田路)下;乘公交8路、17路、168路、388路、508路、517路、529路、550路、750路、908路到中兴小区(民安路)下;乘公交105路 <javascript:void(0)>, 335路,789路到东海花园(民安路)下。


  六、专业能力测试


  (一)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9:00-11:30。


  (二)地点:宁波保监局16楼会议室(一)


  (三)注意事项:请考生自带签字笔,于2018年3月7日上午8:5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取消考试资格。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否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其中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二)体检安排


  体检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3.由于面试时间需排队搭乘电梯,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4.宁波保监局地点及乘车线路信息(详见附件5)。


  联系方式:0574-27996629、27996621(电话)


  0574-2799662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附件:1-5附件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 宁波保监局地点及乘车线路信息


  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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