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面试公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组织联络部协会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0310004004) |
133.2 |
杨策 |
053111351223 |
李晓飞 |
05311152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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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
05313203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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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芳 |
053132044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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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卫超 |
05313751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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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0310010005) |
134.5 |
陈睿 |
053111200414 |
孙海静 |
05313751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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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 |
05313776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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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晓红 |
05313904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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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麓霏 |
05314345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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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络部联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0310009003) |
131.3 |
王嘉禾 |
053113040928 |
钟蕾 |
05312102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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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文质 |
05313776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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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梦甜 |
053142059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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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今蕾 |
053142065010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6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cdpfzk@sohu.com,邮件标题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残联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6日16时前传真至010-66580386或发送扫描件至cdpfzk@sohu.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收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时间
1、3月8日
上午9:00:报考组织联络部协会和社会工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1:30:报考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3月9日
上午9:00:报考国际联络部联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1:30:报考国际联络部联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3、上午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层225号房间。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可乘地铁2号线在车公庄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100米,见十字路口后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联系方式:010-66580091(电话)
010-6658038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