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考长江海事局面试公告
长江海事局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长江海事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1月3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cjmsagwyzl@163.com(报考三峡海事局的考生发送邮箱为:sxmsagwyzl@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1月31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cjmsagwyzl@163.com(报考三峡海事局的考生发送邮箱为:sxmsagwyzl@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接受资格复审(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见附件3):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019年的毕业生,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录用后报到时提供。
报考三峡海事局相关职位的2019年海上专业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的成绩合格的无限航区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即将取得的成绩合格的无限航区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在录用报到时提供。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无人办公,盖章有困难的考生,可在2019年3月4日之前提供。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提供报名推荐表有困难的,可在2019年3月4日之前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相关合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7.其他材料:
(1)一寸免冠彩照4张
(2) 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会计职称或从业资格类证书、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等。如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船员适任证书确有困难的,可先提供证书编号,2019年3月4日之前提供适任证书原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9年2月21日至25日进行。(各职位面试时间参见附件3)
(二)面试报到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前到达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前一日资格复审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9年2月22日至26日进行,具体时间为所在职位面试结束后的次日。请于当天上午7时30分在长江海事局附楼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特困生或低保人员的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以及体检发票。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长江海事局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82765390
E-mail: cjmsagwyzl@163.com <mailto:cjmsagwyzl@163.com>
三峡海事局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电话:0717-6962812
E-mail: sxmsagwyzl@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安排
长江海事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