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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沈阳海关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01 21:22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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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海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沈阳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监管工作(一)(300110001001

130.9

李海莎

12921401232828

225

 

 

 

宋晓姣

12922115280921

 

 

 

 

黄勋

12926201014117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监管工作(二)(300110001002

129.6

高四超

12922115300711

225

 

 

 

张媛婷

12922201171103

 

 

 

 

徐令祥

12923702122309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监管工作(三)(300110001004

135.7

于凌霄

12923702140721

225

 

 

 

于文骄

12923706031720

 

 

 

 

李法永

12923709034103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财务稽查工作(300110001005

129.9

王柏然

12922201311325

225

 

 

 

许瑞琪

12923702151519

 

 

 

 

刘慧静

12923706041002

 

 

沈阳桃仙机场海关 法律工作(300110001006

111.7

杨小文

12921501083905

225

 

 

 

安慧

12922115120829

 

 

 

 

尤翌阳

12922115340505

 

 

锦州海关         技术工作(300110002002

128.7

王乃卉

12922115351406

225

 

 

 

王一竹

12922301094130

 

 

 

 

王一博

12922301151607

 

 

锦州海关         法律工作(300110002003

109.6

王虹

12922115071219

225

 

 

 

周子晗

12922115271109

 

 

 

 

彭晨

12923607161929

 

 

隶属海关         海关业务(300110003002

105.0

郭誉鸣

12923101081008

225

 

 

 

王毅

12923101120921

 

 

 

 

卢禹翱

12923101133002

 

 


  以上无递补、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2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syhg_huangfeijia@customs.gov.cn 。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沈阳海关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2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syhg_huangfeijia@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沈阳海关人事教育处;收件人:黄飞加;电话:024-22695106)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按报名时所提交的版本打印,不得在原始信息上修改,如有信息发生变化,请打印后在备注栏中手写注明。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正值放假期间,无法加盖公章,请在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上注明原因、校方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成绩单复印件;2017年、2018年毕业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交具有应届生派遣资格的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 其他材料: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8. 如考生在寄送材料时暂无法取得某项材料,请考生填写《本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并寄送。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13:40至15: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沈阳海关总关综合办公大楼东侧附属楼,盛海酒店一楼大厅(中国银行奥体中心分理处旁)。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5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沈阳海关综合办公大楼1层101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可乘地铁2号线在奥体中心站下。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沈阳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4-22695106(电话)


  syhg_huangfeijia@customs.gov.cn(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附件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报名推荐表(样式)


  4. 本人承诺书(样式)


  沈阳海关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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