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考青岛海关面试公告
青岛海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青岛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qdhgrsc@163.com。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青岛海关XX职位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名称和笔试总成绩、是否参加面试。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尤其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务必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3.邮件中同时附上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的电子文本,放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不要使用扫描件,在电子表格对应位置粘贴一寸免冠数码照片,文本标题格式:“××(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名称)××(考生姓名)”。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2月18日前与我关联系(电话0532-80886591/6592),并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在该复印件上填写声明,并亲笔签名确认,详见附件1),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qdhgrs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青岛海关(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2105室青岛海关人事处;邮政编码:266001;联系电话:0532-80886591/6592)。
(一)应届毕业生(含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应提供如下资料(请按顺序整理):
封面:注明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部门、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以及所提供材料的清单列表;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彩色照片);
2.报名推荐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彩色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
3.最高学历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时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贴于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
10.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模板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补盖公章的原件事后补交
(二)非应届毕业生(含四类服务基层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请按顺序整理):
封面:注明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部门、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笔试成绩以及所提供材料的清单列表;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彩色照片);
2.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贴于A4纸上,并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其中“四类服务基层”人员还需提供:
9.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10.“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上午10:00-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综合楼大厅(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19号)。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5日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综合楼大厅(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19号)。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于2019年2月26日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6:50前空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到面试地点统一乘车参加体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缉私)=笔试合成分 ×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青岛海关官方网站及“青岛海关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0532-80886591/6592(电话)
0532-80886270(传真)
qdhgrsc@163.com (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样式)
3. 报名推荐表(样式)
4.面试名单
青岛海关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