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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01 21:55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2日18: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和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进行面试确认,电话号码为:029-63913596、63913593、63913590。
2.发送电子邮件至shaanxi_survey@126.com ,电子邮件标题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2日18:00时前传真至029-63913592或发送扫描件至shaanxi_survey@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档案。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照片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提供面试考生本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西安市陕西省政府院内30号楼陕西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李维(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71000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月21日8:30-12:00到陕西社会主义学院院内长安雅集酒店三楼会议室,携带上述邮寄材料原件及2张1寸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照片一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组要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严防替考行为发生。资格审查组须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经对考生身份审查核实无误后发给面试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2日——24日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院内长安雅集酒店一楼。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4号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可乘地铁2号线在国展中心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往南走约80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5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陕西省省政府北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29-63913596(电话) 18992880964
029-63913593(电话) 15229040881
029-6391359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9年2月1日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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