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考西宁海关面试公告
西宁海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西宁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并同时传真到0971-8866325。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西宁海关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971-8866325或发送扫描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中路19号;收件人:人事政工处;电话:0971-8866370;邮编:810007)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6.其他材料:
(1)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七寸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 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由学校或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4) 报考职位相关材料,如发表的学术文章复印件等。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日14:3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路中路19号西宁海关5层507号房间。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5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9年2月26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西宁海关集合,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确认。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且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西宁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971-8866370/8866357(电话)
0971-8866325(传真)
xnhg_rj@customs.gov.cn(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报名推荐表(样式)
4.面试名单
西宁海关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