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局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民航局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15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minhangxl@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4481107。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发送完成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4481226,64481220)。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minhangxl@163.com和传真至010-64481107,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4481226,64481220)。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minhangxl@163.com,我单位将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表》。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等。
(6)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7)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
各位考生须于2月27日下午13:00到达北京江苏大厦7号楼(酒店楼)三层设置的考生报到台签到,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于2月27日下午14:30之后签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江苏大厦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号,总机电话:010-64271188。乘车路线:(1)乘坐地铁5号线到“和平里北街”站下车西南口出,沿和平里西街右转进入和平里中街,沿和平里中街走720米,右前方到达。(2)公交线路:乘坐104路、108路、特11路公交车至“地坛西门”站下车,向北行走50米可到达。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报考综合司、航空安全办公室、人事科教司、飞行标准司、机场司、公安局六处、直属机关党委、全国民航工会等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形式,在2月27日下午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月28日进行,面试于当天上午8:30开始,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报到,8:00准时入闱封闭管理,面试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公安局(公安局六处除外)、财务司等职位的考生需进行面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2、面试报到地点:北京江苏大厦7号楼(酒店楼)三层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职位录用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机场司安全处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其他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按有关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考察阶段,将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个性评价,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须提供的材料按时到达江苏大厦7号楼(酒店楼)三层考生报到台,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达指定会议室。
2、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须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的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请提前准备,注意安全。
4、联系电话:010-64481226,010-64481220。
民航局面试示意图
附件1.《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2. 面试确认内容
附件3.《放弃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