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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国家能源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12 19:56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能源局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能源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4日18: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wyklnyj@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14日18:00时前传真至010-66037578或发送扫描件至gwyklnyj@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邮寄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此外,专业能力测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专业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2019年2月20日进行。
1. 2月20日上午
报考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装备处、电力司电网处、煤炭司开发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 2月20日下午
报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农村能源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电力安全监管司发电安全监管处、国际合作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3. 专业能力测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4:00分别开始,请上午测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测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30前到测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测试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网大厦8楼816会议室,考生凭身份证从南门入场。(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西单站D出口)
(三)考生携带材料
专业能力测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备查核。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1日进行。
1. 2月21日上午
报考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装备处、电力司电网处、电力安全监管司发电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2月21日下午
报考煤炭司开发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农村能源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国际合作司综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网大厦8楼第一会议室,考生凭身份证从南门入场。(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西单站D出口)
(三)考生携带材料
面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纪律要求
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10-66597350,66597366
010-66037578(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03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3下载
1.2019年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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