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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考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2-19 21:59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25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657663320@qq.com,同时传真到0891-6216218,拨打0891-6216217或18706837596,确认是否收到。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姓名)确认参加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9年2月25日17:00前发送传真至0891-6216218,同时拨打0891-6216217或18706837596,确认是否收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3月9日16:0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面试地点报到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面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在职人员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2)“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3张。
(4)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考生应对所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9年3月11日(周一)进行。
上午,报考:
300130007001(公安局治安消防科民警)
300130007004(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
300130007008(西藏昌都邦达机场公安分局治安民警)300130007009(西藏阿里昆莎机场公安分局办公室民警)300130007011(西藏阿里昆莎机场公安分局治安民警)
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与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15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指示标记进入候考室),并由工作人员查验面试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四川成都双流机场空港大酒店。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国际机场北二路6号。四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斜对面(详情可咨询028-85702505),方位地图(附件3)。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比计划录用人数多1人确定体检人选,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定于2019年3月12日(周二)进行(具体组织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车辆由我局提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能测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10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当日上午9:30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青;
联系方式:0891-6216217;18706837596(电话)
0891-621621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3.四川成都双流机场空港大酒店方位图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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