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线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22日17时前向我总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jlcrjbfjczzzl@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电子邮件内容见附件2)。
2、以附件形式随电子邮件发送:报名登记表、本人证件照电子版(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上照片一致,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某、jpg”)、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文件名称为本人姓名,jpg格式)。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并捺手印,于2020年1月22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jlcrjbfjczzzl@sina.com,并打电话到0431-89962337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报考边防检查站职位的考生请于当日8时30分报到,报考边境管理支队职位的考生请于当日13时报到,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金鑫街1077号(地图及参考路线详见附件4)。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一)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公派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公派留学相关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推荐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能测评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2月14日8时,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2、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在体能测评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3.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
面试于2月16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6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截止2月16日上午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待资格复审时通知。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
(四)面试有关事宜:1、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2、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3、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体检暂定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二)体检报到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检地点。
(三)入围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比例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准备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五)体检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长春市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入围考察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二)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三)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欢迎并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1-89962906。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考录专题网站及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我总站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进行招录的情况,避免受骗上当。
(四)考生食宿、交通费用及体检所需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和体检,注意行程安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431-89962337。
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