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面试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08001) |
129.1 |
严 敏 |
160134010200230 |
2月14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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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瑾 |
16013401020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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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亚莉 |
16013401020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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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孝如 |
16013401130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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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素丽 |
16013401130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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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查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00110108002) |
134.7 |
张 茜 |
160132020100601 |
2月14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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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庆 |
160134010802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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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尚芸 |
16013401130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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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敏 |
1601340123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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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宏瑞 |
1601370104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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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2月4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anhuicbj@163.com,并同时发送传真到0551-65164937。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4日15时前传真至0551-65164937或发送扫描件至anhuicbj@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2月13日上午9时到我局人事处报到,以接受资格复审,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资格复审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说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说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情况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的简历表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
7.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说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8张(背面写上姓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六楼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186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需递补人选时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ⅹ50% + 面试成绩ⅹ50%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按相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六)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方式:0551-65164161(电话)
0551-6516493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说明(样式)
4.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