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福州海关面试公告
福州海关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福州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注:以上无递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3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fuzhouhaiguan@126.com,并同时传真到0591-87081276。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福州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3.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3日17时前传真至0591-87081276或发送扫描件至fuzhouhaiguan@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单位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0年2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人事处,邮编:350015),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6. 其他材料:
2018、2019届的延缓派遣毕业生,《考试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 “院校毕分办意见”请务必注明是否具有2020年派遣资格,此外还应提供:
(1)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4)。
(2)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若因法定节假日或学校放寒假等原因,无法按时提供的,经书面申请可延缓至2020年2月8日寄达或于面试报到时带来补交我单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2月12日9:00至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A楼12层会议室。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0年2月13日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A楼12层会议室(可乘37路/56路/59路公共汽车在名郡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后到达)。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由于本职位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于2020年2月14日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7: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10号海鑫大厦(即福州海关旧大楼)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福州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591-87081277(电话)
0591-87081276(传真)
fuzhouhaiguan@126.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样式)
福州海关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