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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态环境部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10 08:25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生态环境部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生态环境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1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byc@mee.gov.cn,或传真至010-65645314。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生态环境部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如考生经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湖北进京,需一并注明。请同时发送或传真报名登记表。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1日12:00前传真至010-65645314或发送扫描件至gbyc@mee.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5日17:00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收件人:干部一处,邮编:100006)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五)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6月21日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按附件1中时段安排到生态环境部四层438会议室进行复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王府井站下,由C4出口出站,向西行300米后向南行100米即到(正义路东侧)。请考生到西门传达室办理出入手续后进入。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现场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和6月23日全天进行。
1. 6月22日下午:报考部机关生态环境管理岗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1001)、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应急调查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5001)、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应急调查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5002)、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应急准备与响应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5003)的考生进行面试。
2. 6月23日
上午:报考大气环境司业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4001)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 报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2001)、科技与财务司投资与技术指导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3001)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8:30开始,请参加当日面试的所有考生于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监测体温、验证入场时间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上午8:00前未进入候考室候考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好时间。
(二)面试报到地点
生态环境部四层438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满分10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生态环境部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实行差额考察,除部机关生态环境管理岗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100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7002001)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5:1外,其余岗位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均为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我们将按规定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另行安排,保障考生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联系方式:010-65645313、65645316(电话)
010-6564531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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