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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10 08:48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0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第5名成绩如有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6月12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zgwgbc@126.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有关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表中请附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发送电子邮件到zzgwgbc@126.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为“×××确认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遴选公务员面试”。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一并在邮件正文中说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本人签名后,扫描发送至zzgwgbc@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zgwgbc@126.com。
1. 身份证。
2. 笔试准考证。
3. 2020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 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职级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开遴选考生还应在证明材料中注明基层工作经历情况。
6. 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7. 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到地点
康铭大厦(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
(二)面试时间
1.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20年6月22日下午2:00开始,请考生下午1:30前到达报到地点。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时间为2小时。
2. 心理测试。2020年6月22日下午4:30开始。
3. 面试。2020年6月23日上午8:30开始。考生请于上午8:00前到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引导参加面试。截止8:00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空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本机关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心理测试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注意事项
1. 6月22日下午,请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或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提前获取健康码或进行核酸检测。到考点报到时,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国务院客户端)等信息。自武汉进京的考生、持非绿码的考生、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3 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55603547
附件:1-2下载
1.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基本情况表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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