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前期已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无须重复确认)。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mgzdrsjyc@stats.gov.cn <mailto:1.发送邮件至ziqrs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2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nmgzdrsjyc@stats.gov.cn <mailto:nmgzdrsjyc@stats.gov.cn>,前期已发送放弃声明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6月20日上午8点30分)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址:内蒙古乌澜酒店A座3楼5号会议室。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所提供材料均需准备复印件一份。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20年6月21日至6月23日进行。
1. 6月21日
报考400110105001、400110105004、400110105005、400110105006、400110105008、400110105009、400110105022、400110105023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6月22日
报考400110105007、400110105010、400110105011、400110105012、400110105013、400110105014、400110105015、400110105016、400110105021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6月23日
报考400110105002、400110105003、400110105017、400110105018、400110105019、400110105020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4.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内蒙古乌澜大酒店A座3层7号会议室,从酒店正门进入乘坐电梯到达3楼。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和大街58号(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北侧)。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集合(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统计局街85号),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防疫行程卡信息(健康码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本省政务服务APP等获取,防疫行程卡通过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功能获取),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对持非“绿码”、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做好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
(二)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471-4966447(电话)
0471-493838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