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qxdsq@stats-sd.gov.cn,并同时拨打0531-86129839或86197908进行电话确认。 <mailto:(一)发送电子邮件至qxdsq@stats-sd.gov.cn或发送传真至053181772072,并同时拨打0531-86129839或86197908进行电话确认。>
(二)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调查队××职位面试”(详见附件1),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2日17:00时前发送扫描件至qxdsq@stats-sd.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20日9:00-15:00,带以下材料到济南金都大酒店(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55-1号)接受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材料: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1日至6月22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济南金都大酒店(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55-1号)
1.长途汽车站:乘坐4路或35路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2.济南火车站:乘坐43路公交车到天桥南站换乘4路或35路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3.济南西客站:乘坐K157路到营市西街(五院)站下车换乘27路公交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4.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泉城广场换乘K52路公交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酒店前台电话:0531—86139000。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4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00点在济南金都大酒店停车场集合,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首次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对持非“绿码”、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严格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做好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
联系方式:0531-86129839(电话)
0531-86197908(电话)
0531-81772072(传真)
电子邮箱:qxdsq@stats-sd.gov.cn <mailto:qxdsq@stats-sd.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