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按照确认模板(见附件2)填写后发电子邮件。前期已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无需重复确认。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12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2392695160@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已寄过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无需重复寄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早晨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另请每个考生提交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用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20年6月21日至6月22日间进行。
1、6月21日。
报考攸县调查队一级科员(1)、攸县调查队一级科员(2)、湘乡调查队一级科员、衡南调查队一级科员、祁东调查队一级科员(1)、祁东调查队一级科员(2)、新邵调查队一级科员、邵阳县调查队一级科员、平江调查队一级科员(1)、平江调查队一级科员(2)、汨罗调查队一级科员、安乡调查队一级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6月22日。
报考石门调查队一级科员、澧县调查队一级科员、慈利调查队一级科员、桃江调查队一级科员、临武调查队一级科员、冷水滩调查队一级科员、道县调查队一级科员(1)、道县调查队一级科员(2)、宁远调查队一级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从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当日上午7:00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资格复审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到面试地点报到,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并进行身份验证、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等面试准备工作,8:00开始进行面试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长沙市金赋大酒店。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号,位于芙蓉中路与劳动西路交汇东南侧,乘坐长沙地铁1号线在南湖路站3A出口往前走约350米。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020年6月23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点在长沙市金赋大酒店门前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此外,有关具体防疫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731-85184677(电话)
邮寄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15楼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收,邮编为41001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