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6月12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qhzdrjc@163.com。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2日18时前传真至0971-6331587或发送扫描件至qhzdrj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各职位面试的前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详细安排见本段末尾处),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参加6月21日面试的考生应于6月20日17:00--19:00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6月22日面试的考生应于6月21日17:00--19:00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39号,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三楼315号房间,可乘市内公交到海晏路西站下,向西50米即到。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20年6月21日至6月22日间进行。
1、6月21日
报考400110129001(黄南调查队业务科室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129002(格尔木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400110129003(格尔木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400110129004(湟源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129005(化隆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29006(循化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29007(都兰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29008(门源调查队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6月22日
报考400110129009(海南州辖区新建县级调查队一级科员(1))、400110129010(海南州辖区新建县级调查队一级科员(2))、400110129011(海北州辖区新建县级调查队一级科员)、400110129012(黄南州辖区新建县级调查队一级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2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入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3层315号房间,从北门进入。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39号。可乘市内公交到海晏路西站下,向西50米即到。
五、体检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一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对持非“绿码”、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严格遵守西宁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做好健康检查,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
联系方式: 0971-6331587(电话)
0971-633158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