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河北海事局面试公告
河北海事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河北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5日12时前传真至0335-5366916或发送扫描件至hbmsa_zl@ms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上午9:00-11:30(见附件2),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路101号北戴河交通疗养院。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附件3)的要求,于当天上午9:00前报到,接受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发现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至21日,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2,面试报到地点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路101号北戴河交通疗养院。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要求于面试当日早上7:40到指定的地点报到,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截至8:30未进入侯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各职位的体检日期见附件2,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指定地点集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当前,秦皇岛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密切关注秦皇岛市的有关要求,提前咨询秦皇岛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申请获取“河北健康码”或者做核酸检测等,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报到时须提供“河北健康码”面试前14天内的健康申报等信息(考生根据地方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需做核酸检测的,还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三)部分职位原要求2019年10月及以后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船员适任考试合格证明、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者其他语种等级证书的,考虑到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相关考试延期举行,将上述考生满足相关条件的截止日期延期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前,届时仍未通过相关考试的,取消录用。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在校应届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延期等原因导致晚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的,可延期至其毕业学校向一次性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
(四)考生应提前规划好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标准承担。
(五)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河北海事局公开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335-5366999;
E-mail:hbmsa_zl@msa.gov.cn;
传真:0335-5366916;
邮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河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06600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河北海事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河北海事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3.资格复审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河北海事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