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深圳海事局面试公告
深圳海事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深圳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5日17:00时前传真至0755-83797094或发送扫描件至szmsagwyzl@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2日24时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4张(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二)身份证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需的各类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的复印件;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社保等的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失(待)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以上材料提供如确有困难,请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由考生本人签署补充材料承诺书(详见附件3),在本职位面试结束后10日内补充提供,其中暂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相关证件的,可于考察阶段提供,我局将视具体情况作出资格审查决定。
资格审查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我局将随时与考生本人沟通联系,核实有关材料信息。面试前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但考生在面试当日仍须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2008室,邮政编码:518032。
四、面试安排
面试于当日上午09:00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早上08:15前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入闱管理,截至08:30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调整后的各职位面试日期、体检日程安排及报到地点详见附件4。
面试报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海山东三街(深圳海事局东部海事监管基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6月22日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深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面试考点。
(二)参加面试考生在抵达深圳前至少提前3天通过“i深圳”app或“深i您”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申请深圳电子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提供自本职位面试之日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在面试当天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等必要的健康证明,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时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五)如有关考生因核酸检测为阳性被采取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等措施不能参加面试的,将不再安排补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经查实,拒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检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即刻取消面试资格,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生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措施调整、抵达深圳前自主申报提示特殊情况等,应立即向我局报告。
七、注意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相关证书资质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延期 或者取消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满足职位条件的相 关要求的,对相关要求的截止时间延期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前,届时仍未满足条件的,将取消录用。具体适用对象详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20年5月26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预告》的规定,符合此规定的相关证书材料,可暂不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但应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三)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否则造成的有关信息沟通不及时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由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地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也处于动态调整中,我局将根据最新情况,及时对本公告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0755-83797057
自动传真:0755-83797094
电子邮箱:szmsagwyzl@163.com <mailto:szmsagwyzl@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
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承诺书
4.面试、体检日程安排表
深圳海事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