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宁夏气象局面试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4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xqxrsc@163.com <mailto:1.发送电子邮件至:nxqxrsc@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XX职位面试”,正文内容见附件1。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14日18时前将扫描件发送至nxqxrs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喇永昌(收),邮编:750002,电话:0951-5029804,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材料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见附件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以上邮寄材料原件于面试当天(6月30日)8:10前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行政楼6楼学术报告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 2020年6月30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务必于上午8:1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所需材料
1.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报到地点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行政楼6楼学术报告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71号。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18路或公交22路到达气象局站下车。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达60分(含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7月1日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并于当天上午8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行政楼门前集合,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3),严格遵守,主动配合招录机关检测和查验,并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参加面试当天,须现场签署《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本人知悉告知事项,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考生要注意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行程安排。
4.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另行安排。
5.面试时如同一职位考生出现体温(≥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招录机关可以视情取消该职位当天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6.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宁夏气象局人事处,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面试有关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喇永昌,0951-502980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5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