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务院参事室面试公告
国务院参事室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务院参事室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参事业务一司参事业务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2001) |
133.2 |
李晓 |
140111010301619 |
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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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欣超 |
14011101180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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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淼 |
140133320504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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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绪飞 |
1401370105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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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燕 |
1401370801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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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业务司文史业务一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00110004001) |
136.1 |
解天龙 |
140111061000123 |
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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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开敏 |
14013201040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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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骁 |
14013401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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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世儒 |
14014101050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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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平 |
14014401040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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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业务司文史业务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200110004002) |
134.3 |
王春伟 |
140111060401520 |
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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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丽微 |
1401110608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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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娜 |
1401111106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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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肖如 |
14013701030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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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方 |
140141010407429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20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至cssjgdb@126.com(或传真至010-65287977等)。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务院参事室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20日18时前传真至010-65287977或发送扫描件至cssjgdb@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9日全天进行。当日上午8:3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6房间,从机关南门进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前门站A口出站,过广场地下通道,沿前门东大街向东约300米路北;公共汽车9路、44路、673路、729路前门东站下车向东20米路北。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国务院参事室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5117277(电话)
010-6528797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
2020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