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面试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cjiangsuju@163.com,并同时传真至025-83798807。
(二)电子邮件或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XX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8日17时前传真至025-83798807或发送扫描件至lcjiangsuju@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6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1603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邮编:210008)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说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说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说明的复印件。
(六)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半身蓝色背景照片8张(背面写上姓名)。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28日上午9: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1603室(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苏粮国际大厦16楼)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9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8:3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完毕。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42号)。可乘56路公交车在湖北路下,往南步行18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7月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在苏粮国际大厦(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1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苏康码”(通过手机端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健康码”申领“苏康码”)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八、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
(二)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三)面试全部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联系方式:025-83798803(电话)
025-83798807(传真)
lcjiangsuju@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5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同意报考说明(样式)
5.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