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面试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xcbjcngxnn@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XX职位面试”, 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12日24时前传真至0771 - 4186291或发送扫描件至gxcbjcngxnn@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5日2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gxcbjcngxnn@163.com接受资格复审(已寄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有多个社会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历次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判断。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六)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3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20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225号房间(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长福路11号,可乘42、89、90、209、W11路公交车在蓉茉长福路口站下)进行。考生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材料或个人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考录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1日上午9:00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二楼225号房间。地址: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长福路11号,可乘42、89、90、209、W11路公交车在蓉茉长福路口站下。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225号房间集合,届时统一前往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须空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突出政治标准,考察职位匹配度。对个人经历、历史不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养成带口罩、勤洗手的良好习惯,考试前减少人员接触,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配合、如实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身体状况的摸排工作。
(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武汉市,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必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参加面试。其他考生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绿码。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三)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生食、宿、路费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做好疫情防护。
联系方式:0771 - 4186291(电话含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