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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11 17:48 来源:国家粮食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2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swzxjrs@163.com (或传真至0991-2822495)。前期已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无须重复确认。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12日18时前传真至0991-2822495或发送扫描件至lswzxjrs@163.com,前期已发送放弃声明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前期已按要求邮寄材料齐全的考生无须重复邮寄。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需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6楼,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人事处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83000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6月22日10:00至14:00,地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人事处,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3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30进行入闱封闭。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人事处1620、1621号房间。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人事处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等信息。新疆以外地区考生应提前3天将来疆航班号或列车班次、来疆日期报我局。考生须严格遵守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二)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考生面试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对不明事项可以向我单位电话询问,因本人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本人负责。
联系方式:0991-2826370 0991-2385388(电话)
0991-282249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2下载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疆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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