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面试公告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5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w_rsc@126.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于6月15日12时前传真至022-24103402或发送扫描件至hw_rsc@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以下材料复印件(已邮寄材料的考生不需再次邮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邮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15号,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处,邮编:300170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20年6月22日和6月23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8:30、下午2:0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前进入候考室。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前要开展抽签、测量体温等工作,考生需提前入闱,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吉泰精品酒店。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昆仑路辅路。可乘635、668、673、697路公交车在昆仑北里站下车,沿昆仑路辅路步行2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看证件原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所列“面试时间”为暂定时间,招录机关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以及每个职位所有入围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各职位是否如期开展面试。如个别职位无法如期面试,招录机关将于6月19日前通知考生。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天津市健康码与《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4)。考生持天津健康码“绿码”参加面试。面试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提供由具备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虽持天津健康码“绿码”,但面试前14天内具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以及具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可参加面试。
(三)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的离汉来津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进行二次核酸检测;未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津的,须进行核酸检测。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须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由考生自备,建议选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消毒和戴一次性手套(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
(五)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不适合参加当日面试的考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22-24102403(电话)
022-2410340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4.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