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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16 11:38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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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行业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00110111001)

134.0

张值旭

161121150500916

6月30日

上午

 

张一萍

161131012901730

吴志伟

161132010503816

任君喆

161133330200228

周小虎

161134010202607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zjb@nea.gov.cn,并同时电话确认0571-51102749。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单位)××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17日17时前传真至0571-51102733或发送扫描件至zjb@ne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仿宋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1.面试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路栖霞岭18号杭州华北饭店西一楼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行李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办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7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健康码和考前14天个人行程记录,同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要求考生提前自备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路8号浙江电力生产调度大楼721室


  联系方式:0571-51102749(电话)


  0571-51102733(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


  1.面试确认内容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待业情况说明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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