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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机关面试补充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7-23 17:10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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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补充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6月20日举行的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推迟。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提供材料

  此前已经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如放弃参加面试,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并于2020年7月23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wzjgk@foxmail.com。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例: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3001101234567张三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请将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以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为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检测工作,建议考生合理安排行程,面试当天尽早到达考点。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7月30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可自行安排返程,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体检费用由税务总局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较多、来源地较广,为保障全体考生健康安全,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7月27日9:00-9:30准时到达北京市羊坊店第四小学正门外进行核酸检测。届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检测,费用由税务总局承担。

  (二)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码信息(“北京健康宝”使用方法见附件3)。面试前考生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等级因突发事件提升为中高风险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三)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四)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和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

  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参加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关注北京市防控规定,提前申请健康码信息,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面试考点。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10-63417298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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