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厦门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xmswgwy@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xmswgwy@vip.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8月12日10:00至18:00之间,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xmswgwy@vip.163.com。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提交材料”(例: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提交材料)。邮件附件为包含以下两类材料的压缩文件:一是资格复审材料;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请将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
(一)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4。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5。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详细地点、路线图、乘车方式等信息见附件6。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8月18日进行,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乘坐交通工具进入厦门前须提前进行入厦登记并在入厦后配合站点工作人员检查。
入厦登记流程为:1. 手机搜索下载“闽政通APP”;2.进入“闽政通APP”,在首页最上方搜索栏搜索“i厦门”小程序;3.点击进入“入厦登记”;4.根据本人进入厦门将要乘坐的交通工具选择入厦方式,点击进入;5.录入交通工具信息、出发地、到厦日期、证件号码、姓名、联系方式、在厦住址、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后提交,确认显示登记成功;6.到达厦门后,按上述1-3步骤点击进入“入厦登记”,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确认到厦”页面,向站点检查人员出示“确认到厦”页面。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8月13日至8月15日期间,每日查询本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17:00前将当日上述两项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mswgwy@vip.163.com <mailto:并于当日将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发送电子邮件至xmswgwy@vip.163.com>,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日期+八闽健康码和行程卡”(例: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8月13日八闽健康码和行程卡)。
“八闽健康码”查询流程为:1. 手机搜索下载“闽政通APP”;2. 进入“闽政通APP”,登录并完成L4实名认证;3. 在首页点击进入 “八闽健康码”,点击生成,生成个人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流程为:1.微信搜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点击进入;2.在首页“便民服务”栏目下,点击进入“防疫行程卡”;3.输入本人随身用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查询。
(三)“八闽健康码”为非绿码、7月12日(含)以来有新疆、大连、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立即与我局电话联系,我局将按照厦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
(五)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592-5315132(电话)
0592-531517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6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
5.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
6.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详细地点、路线图、乘车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