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湖北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ubeishuiwu。
(二)在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平台”进入“公务员招录”模块,按照指引完成面试确认。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考生本人在工作日拨打湖北省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027-87322493)联系更改。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hbswgwy2020@vip.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18:00之前,通过“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于2020年8月12日10:00至18:00之间,通过“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3。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4。
上述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湖北省税务干部学校(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考生可乘坐电1、电8、14、102、530、540、577、583、618、702、723、817路公共汽车到中北路姚家岭街站或乘坐地铁2号到洪山广场站下车(D出口)、4号线到楚河汉街站下车(D出口)步行约300米。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8月1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湖北省税务干部学校门口集合(与面试地点相同),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我省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二次调剂面试的考生应提前申领2020年以来常住地省份健康码并每天查阅,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人事处报告。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2020年以来常住地省份健康码信息,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场。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于2020年8月12日18:00前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面试当天,携带原件备查。
证明提供方式为:考生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制成图片文件,发送到邮箱hbswgwy2020@vip.163.com,邮件的标题和正文均为“补充录用+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例:二次调剂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邮件附件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图片文件。考生发送的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主动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和戴一次性手套(口罩、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
联系方式: 027-87322493(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
4.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