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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广东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07 15:40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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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8月10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0年8月12日10:00至18:00之间,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提交材料”(例: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张三提交材料)。邮件附件为包含以下两类材料的压缩文件:一是资格复审材料;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请将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


  (一)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应届毕业生如丢失学生证,可以毕业证复印件替代;在职人员如所在单位没有工作证,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如已丢失,请亲笔书写一份遗失声明)。


  3.考试报名登记表(表样详见附件5,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因学校已经放假,盖章确有困难的,随复审材料发送一份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扫描件:“×××承诺将根据报考单位要求在考察阶段提供盖章确认的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表样详见附件7)。如所在单位盖章确有困难的,随复审材料发送一份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扫描件:“×××承诺将根据报考单位要求在考察阶段提供盖章确认的推荐表”。待业人员不需提供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见附件8。


  2.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见附件9。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准考证已丢失,请亲笔书写一份遗失声明)、以及本人穗康码(粤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或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广东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地址和交通方式详见附件10。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畅通。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广东省和广州市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需携带当天更新的本人穗康码(粤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穗康码(粤康码)、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以在微信或支付宝客户端搜索、申领。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从看到面试公告之日至面试当天应每天跟踪本人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例如红码或黄码),务必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如发现考生恶意隐瞒异常情况,对面试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招录机关将视情节轻重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按所在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出行防控措施,到达广州后按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再次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他考生请提供面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上措施将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适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予以理解和支持。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浅蓝色)、洗手消毒或配戴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医用口罩由考生自备,洗手消毒液和一次性手套由考点统一提供)。


  (五)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20-38352223(电话,如遇忙音,还可致电附件2中的联系电话)


  020-3835220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10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各市税务局考录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3.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5.报名登记表(样式)


  6.报名推荐表(样式,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7.报名推荐表(样式,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8.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样式)


  9.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样式)


  10. 广东省税务局面试考点交通路线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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