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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补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13 15:09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14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dzjgwy@126.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XXX(报考司局)面试”,并以附件形式(压缩包,标题格式为“报考司局-姓名”)发送下列材料:
1. 参加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1,手写签名后发送扫描件,PDF或JPEG格式);
2. 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篇幅控制在一页以内);
3. 一寸彩色证件照(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清晰,以“报考司局-姓名”命名,JPEG格式)。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8月14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gdzjgwy@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开始前参加资格复审;其他职位考生在面试开始前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应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于2020年8月17日至19日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 8月17日下午
报考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下午2:00开始,考生应于下午1:30前报到。
2. 8月18日上午
报考电视剧司、传媒机构管理司、人事司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上午8:30前报到。
报考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规划财务司、机关党委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上午8:30前报到。
3. 8月18日下午
报考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规划财务司、机关党委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注:这三个职位的考生在18日当天需全天封闭,中午提供午餐。)
4. 8月19日上午
报考人事司干部处、人事司人才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上午8:30前报到。
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西门传达室。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礼士路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向南行3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体检和考察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等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请考生及时了解北京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了解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
联系方式:010-86092898(电话)
010-8609239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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