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考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18日17时前向我总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zhbj2016@126.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 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按时参加面试”。
3. 请以附件形式随电子邮件发送: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2月18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zhbj2016 @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前期已发送放弃声明的考生无须再次发送。
四、资格复审及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2月28日上午8时30分,资格审查报到时间截止当天8时,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侧门。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一)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须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写,确有需要更改的,应说明原因)。
4. 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材料。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3.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2月28日进行,面试在3月1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后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体能测评安排
(一)体能测评定于2021年2月28日下午进行,请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携带身份证于当天14时前到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侧门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处理。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3月1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3月1日上午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际交流中心侧门。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七、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二)体检报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侨光路2号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检地点。
(三)入围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入围考察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7日上午8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市香洲区侨光路2号)统一接受核酸检测(免费)。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及《2021年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以供查验。
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请考生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当日现场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考生,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咨询掌握珠海市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要求,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住宿情况并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指定地点报到。
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756-8166227,0756-8166219,0756-8166129(仅限传真)。
附件1.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附件3.《2021年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