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考山东海事局面试公告
山东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山东海事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6),经本人签名,于3月12日17:00前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sdmsarjc@163.com)。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职位代码”+“姓名”+“放弃面试”命名,如“300110001006李四放弃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1年3月19日进行,根据面试时间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考生资格复审时要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0日至21日进行,每日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7:45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21号山东海事局(具体交通路线详见附件3)。
(四)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3月22日上午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07:00前在我局楼前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当前,青岛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青岛市的有关要求,提前申请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当日,考生须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按要求测量体温。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室或者候考室前,应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按要求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凡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考前无流行病学史,但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在考前7日内获取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相关诊断证明,并向我局进行健康情况申明,经许可后,于考试当日携带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相关诊断证明原件并佩戴口罩到备用考场参加面试。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四)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五)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我局,并保持手机或其他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六)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网站(www.scs.gov.cn)-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和山东海事局网站(www.sd.msa.gov.cn)-人事信息专题进行公告,请及时关注和查阅。
(七)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58761595;
传真:0532-58761593;
E-mail:sdmsarjc@163.com,网址:www.sd.msa.gov.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21号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6600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山东海事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