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指导:“以房养老”可行吗
保监会在2014年6月23日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房养老”政策7月起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正式落地。带领大家一起思考“以房养老”能否破解养老困局。
一、房子养老如何“养”
“以房养老”实质是将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反向抵押获取养老保险,具体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自愿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老人继续拥有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老人过世后,保险公司获得房屋的处置权。“以房养老”在中国并不算是一个新兴事物,关于“以房养老”的探索很久以前就开始了。2006年,上海、南京曾开展了政府版的“以房养老”,2011年,一些商业银行也推出过银行版的“以房养老”,这两个版本的养老方式因为政策配套的缺失、推动力度不够而反响不够。此次保监会推出的“以房养老”是借助保险公司的管理和资金上的优势,将房屋作为抵押品为投保人提供与生命等长的养老金。一些专家认为,如果将养老金比喻成一个金字塔,那么塔底是政府主导的基础养老金,塔中是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补充养老金,塔尖是个人商业保险,“以房养老”是个人商业保险中的一种。塔尖上的养老能不能得到民众的认可呢
二、以房养老遇冷
从目前的反响来看,民众似乎并不买账。华东师范大学的调查显示,上海有子女群体不愿意参加“以房养老”比例高达80.3%,无子女群体中有55.3%不愿意参加,不合作的比例相当高。认为,保监会此次推出的“以房养老”很可能会遇冷,一方面,顶层设计不到位,对于保险公司办理房产抵押的具体细则、房屋价格评估都还在探索阶段。并且,当前参与“以房养老”双方都有后顾之忧,比如房屋价格的变化、房屋年限可能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收益,而我国市场上缺少成熟、专业化的商业机构来运作,房产抵押后老人权益较难保护也可能让一些家庭望而却步;另一方面,我国一直以来都对房屋非常重视,将房产抵押来保障老年生活很多人从心理上就过不去。并且,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这四个试点城市来看,房价居高不下,很多老人选择领取养老金、降低生活水平的方式也要将房子留给自己的后代,有些老人也选择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的方式来养老。因此,“以房养老”的推行,不仅需要制度上的规范和完善,还需要迈过心理那道难关。
三、养老问题还需慎重思考
“以房养老”只是养老方式的补充,完全是个人自愿选择,而且认可度并不高。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以房养老”能给我国日益严峻的养老困局带来多大积极影响。提醒各位考生,我们在认识到保监会推行“以房养老”存在障碍的同时,更应该认识到政府应该承担保障基本的养老责任,政府不能袖手旁观,将养老问题个人化、市场化,这才切合我国养老体制的实质。因此,必须要提出的是政府要完善基本养老和补充养老为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所有老人都能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起到兜底作用。在此基础上,完善“以房养老”的细则,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推动“以房养老”的顺利进行,让老人享有更高标准的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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