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京外生源须符合人社部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4月8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进入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页(http://zjdw2021.slrsks.cn)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核。参照教育部学科和专业目录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21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第一轮考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采取笔试或远程面试方式组织。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不足1:5比例时,设定6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第二轮考试。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公布,请考生关注。
2.第二轮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开展,具体详见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第二轮考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第一轮成绩60%、第二轮成绩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承担。
体检或考察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会同用人单位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函调等方式进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水利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700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 |
|||
单位名称 |
单位简介 |
咨询电话 |
备注 |
水利部 河湖保护中心 |
为水利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受水利部委托,主要承担河湖水域及其岸线、河口保护,相关规划计划编制,以及河湖管理保护基础信息收集分析等技术性工作。 |
010-63207700 |
附件2: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招聘人数 |
应聘人员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是否在职 |
其他 |
||||||||
1 |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2人) |
1301 |
河湖监管岗 |
专业技术 |
从事河湖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 |
1 |
水利类 |
硕士研究生 |
不限 |
应届 |
京外生源 |
|
1302 |
财务会计岗 |
管理 |
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
1 |
工商管理类 |
硕士研究生 |
不限 |
应届 |
京内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