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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半月谈》第3期:转型期依法行政的基层考问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2-23 08:55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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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依法行政的基层考问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面对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政府转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和新矛盾,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与发展,对基层政府来说尤为紧迫。近日半月谈记者深入各地围绕县乡两级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问题展开调研。


  依法行政必须直面新问题


  面对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各种矛盾多发,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种种新问题,正考验着基层政府。


  “公事公办”是最大期待


  公事公办本意是按制度办、不讲私人情面,但一度被当作官员冷漠的表现,一些企业愿意追求超越规则和制度的“特事特办”。如今,“最好公事公办”成为众多企业的心声。


  靠什么吸引投资?过去,不少地方的最大卖点是土地和税收优惠,外加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一项针对企业的调查显示,超过七成企业在选择投资地时最看重的是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专家表示,事实上,以往的诸多“特事特办”,最终导致产能过剩、环境污染、转型升级难等问题,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岸明表示,政府部门不能“乱伸手”,企业也不需“动歪念”,政府行政审批所有环节走向公开透明,才能真正实现“无差异审批”,无论是谁,一律公事公办,按规定和法定时限办结。


  记者调研发现,在转型期,一些地方政府正面临着建设法治政府的过渡期、简政放权上下对接的衔接期等新考验,这些都对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新要求。


  需要看到,当前基层距离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相当的差距。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对全国100个城市进行法治政府评估,平均得分率仅为61.73%,刚刚及格。同时,各地区、城市之间依法行政的水平差异较大,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不佳。


  依法行政的不适症


  记者调研发现,在一些地方,转型期政府依法行政仍有不适症。在一个县级市,记者看到当地好几家高新技术企业处于停工状态,这些企业都是前几年当地高调宣传的转型项目。某投资近两亿元的光电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他们公司投资一个转型项目,2013年9月就已经建成,本来10月份要投产,由于与当地政府签订合同中的很多优惠政策和支持无法兑现,两年多来一直没有开工,现在已经关停。


  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地方违规开发土地,往往根据“土政策”许诺不少优惠条件招商引资,最终陷入僵局的例子屡屡发生。


  湖南省委巡视组对湘中某市的巡视就发现,当地园区发展极为混乱,存在政策乱定、土地乱供、人员乱进、机构乱设、钱物乱发等问题。


  随着转型升级,生态环保在各级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不断攀升,不少地方都出台了严格的制度和法律法规保护环境。而一些地方政府并未能有效执行。中部某省会城市附近的水库是全国26个湖泊生态治理项目之一,也是该省最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省里专门出台规定禁止危化品车辆、煤焦车辆进入,有关车辆需绕道行驶。然而,这样一则政府的禁令在执行时却变成了摆设,当地县交警队和县政府对个别企业的拉煤车大开绿灯。


  在水库库区,5公里的沿库公路上设置了3个交警执勤岗亭,引导煤焦车辆、危化品车辆通行库区,省公安厅有关交通管制的措施的巨幅公告牌就矗立在岗亭旁。


  记者在沿库公路暗访发现,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10余辆卡车从沿库公路呼啸而过,洒下大小不一的煤粒。在通过3个交警执勤岗亭时,煤车每次都会径直开到岗亭窗口,司机向里面的交警报上车牌号并递上一张单据,待交警过目后,这辆车便直接过卡驶入水源地保护区。


  有司机向记者透露,从这里行驶路程更近,一趟可以省200多元的油费,每天运输两趟,一个月就节省1万多元,但只有个别公司的车辆才能通过。一些物流公司负责人质疑说,这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更是对遵纪守法者的极大打击。


  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个国家级园区,由于出让土地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导致数千亩建设用地低价违规出让,仅此一项就造成国有资产上亿元的损失。


  “走后门”的巨大惯性


  记者在基层调研发现,面对社会和政府转型的新要求,一些地方“找关系”“打招呼”“走后门”等有法不依或者有法难依的现象普遍存在。


  一个地级市教育局的中层干部告诉记者,尽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择校,但每年找上级领导“批条子”为孩子择校的家长仍不在少数。一位教育系统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单位的一把手每年开学季收到的各种“条子”上百个。


  有些单位甚至为职工子女择校打报告、发公函,完全无视相关法规。


  专家表示,一些群众办事习惯“找关系”“走后门”,背后是我们一些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有漏洞的表现,“苍蝇不叮无缝蛋”。


  “根源都在主席台,问题出在前三排。”一位省法制办的干部认为,依法行政,基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重人情而轻法律。


  采访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表示,为了应对转型期依法行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注意把握好几个关系,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过程中,要很好地划定政府权力的边界,在政府机构设计和整合过程中,要体现法治思维的要求,在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要引入法治手段。在地方行政决策过程中,需引入法律审查机制,要有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行政决策过程。


  “可以在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中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在欠发达地区和公职律师队伍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律师服务的方式作临时性补充。”贾海洋说,坚持法治理念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摒弃“法律工具论”的思想,即不能够把法律仅仅作为行政行为的工具,“合则用,不合则弃”;而是要把法律作为行为评判和选择的唯一标尺,主动接受宪法、法律的约束,避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不断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


  基层的困惑与诉说
  基层的困惑与诉说


  面对依法行政新要求,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部门衔接不顺畅等原因,基层干部面临不少依法行政的困惑和苦恼。


  长官意志,听还是不听


  “到底是按法律法规办,还是按领导要求办?”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关键是领导的要求明显违背了相关法规。少数领导干部比较强势,推进工作时往往不讲过程,只问结果,在给下属布置工作时,以言代法,乱下指示,随意干涉依法行政。


  一位基层法制办主任抱怨说,有时候上级的意见明明不合法,但我们政府法制办还要千方百计地论证领导行为的合法性。


  沿海一位民营企业家对记者说,他在某县投资建厂,该县县委书记逼着他虚报产值,“本来是2亿元的产值,非要报8亿元。”后来这位县委书记调走了,原县长升任县委书记,又要求他以3倍的产值来虚报,还说“现在是关键时刻,请帮帮忙!”


  在长官意志下,基层统计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为虎作伥”。一位基层统计局长说,长期以来,他们基本是企业上报多少就统计填写多少,对上报数据只进行简单的“匹配性”判断,如果相关数据明显存在漏洞,就打回去要求重新上报,而不会去做更深入、更准确的调查评估。


  “领导的意思,就是法律的要求,你还能拿法律文件跟领导对着干?”辽西某县一位科级干部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要做的工作太多太杂,为了尽早见效,体现政绩,不少基层干部往往选择以行政权力强推的办法,至于法律,能守的守,不能守的绕着走,甚至不惜违法行政。面对农村征地、市民搬迁、来信上访等棘手工作,一些基层干部更习惯依靠强制手段,“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就龙卷风”, “权力依赖症”很难消除,不管是推进经济建设,还是化解社会矛盾,往往习惯于行政主导、权力开路。


  “一些县领导表面上喊依法行政,实际上还是按老一套办事。”这位科级干部以县司法局为例说,县委书记、县长也会让司法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或为住建、国土等部门当法律顾问,最终目的还是要变现长官意志。


  权力下放,带来行政违法


  “县上往镇里下放了100多项权力,但像安全生产、环保、国土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最低一级执法主体为县级部门,我们行使这些权力本身就违法。”山西某县级市的一位镇长对记者说。


  在山西省泽州县,县里将发改、经信、住建等10个部门的54项权力下放给巴公镇,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很多探索并不被上级部门认可,使得巴公镇从权力下放前的“处处碰壁”变成了“处处违法”。


  “虽然我们已经办结了几十个工程项目的备案批复和行政审批,但是否能得到上级部门认可都是未知数,现在各部门都说巴公镇没有一处不违法。”该镇一位负责人说,镇里将一些环节推向市场,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做,但上级部门认定这是违法的,因为相关法律和规定没有明确乡镇一级政府的主体资格。


  “目前简政放权是许多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成效明显,但一些地方在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协主席郑宏伟说,一方面,在“怎么简、如何放”环节,存在不彻底问题;另一方面,在“接权”环节,存在承接难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必须及时跟进。


  东部某省一位中外合作园区的管委会副主任说,放权地方上体会到了,但简政依旧不太明显,为了发展“无奈违法”。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审批规定,所有项目上马都要做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即泥石流的评估。上述问题在山区非常突出,但在平原地区很少发生,尤其对于一些根本不可能发生此类地质灾害的地方,同一个地块的A区已经做了相关评估,B区还要再评估一次才能通过。


  “钱是小钱,关键每一项评估,一个市只有一个机构,一个机构通常只有几个人,审批时间太长。”这位副主任说,在高压之下,为了企业早日投产,在有些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的项目面前,政府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依法行政,做起来也不易


  山西某镇是产煤大镇,煤层较浅,常有村民私挖乱采,有的更在自家就能盗采煤炭。“虽然现在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但这些村民的盗采行为大多数不够量刑标准,执法部门拿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说服教育,起不了震慑效果,过几天又开始挖。即使盗采很多,但要立案必须先定损,我们又没有这个能力,找中介机构要花钱,我们也没有这笔经费,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就是盗采行为更加猖獗。”该镇镇长说,要是能严格依法办事,该定损的定损,达到立案标准的,直接立案,很快就没有人敢盗采了。


  更令基层干部头疼的是,遇到上级部门违法,他们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帮忙“擦屁股”。“比如土地审批,一些企业拿到地了,县里的国土、规划等部门也给办了手续,厂房都建起来了,结果国土部卫星遥感却发现是违法的,下发文件要求将这些厂房拆除。这事谁做?当然落到我们头上。”一位乡镇书记说,县级部门不按法律法规办事,下面就会乱成一锅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把事情搞定了上面点头就行”。


  “现有基层的一些制度规定没能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机械地理解中央精神,导致基层干部有时候弄不清改革创新、为事业担当和违规违纪的界限在哪里。”一位副处级干部说,目前基层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方面不是缺制度,而是缺让制度管事的机制;不是缺要求,而是缺让要求具有约束力的办法;不是缺文件精神,而是缺让文件精神生根的土壤。


  一些基层干部同时感到,一些宏观的政策法规在地方执行标准不同,会引发群众心理不平衡,也会给执法带来难度。比如意外伤害事故的补偿标准,省与省之间不一样,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也不一样。


  为基层依法行政支招
  半月谈记者专访:为基层依法行政支招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全局和长远统筹谋划。围绕基层依法行政的相关问题,半月谈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和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燕继荣。


  半月谈记者: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在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胡建淼:法治政府建设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法治中国建设涉及立法、行政、司法等等方面,其中依法行政是一个重要方面,基层政府处于行政管理和为民服务的第一线。


  据统计,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百分之八十是由各级政府直接去执行的。所以说法治化,首先是政府的行为要法治化。如果法治政府建成了,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实现了。


  半月谈记者: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面临新的任务。从长远考虑,用法治的方法完成这些任务才是最有利于稳定和发展的。您如何看?


  胡建淼:是这样的。比如关于雾霾,大家都迫切希望雾霾一夜之间消散。治理雾霾可能就涉及关停企业。如果企业是违法的,我们关停企业一点问题都没有,按照处罚程序关停就可以了。但是针对那些原来都是政府批准的,甚至通过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即便按照新的标准是不符合要求的,也不能运动式的一夜之间说关停就关停。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是会出问题的。


  对于矛盾和问题不采用法治的手段处理,不但会使政府丧失公信力,还会制造出新的矛盾和问题。


  在现实中,这个问题难就难在一些地方还是所谓的“效率”优先,不习惯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不习惯用法治的手段完成目标任务。


  燕继荣:虽然基层的决策不能预测所有的可能,但是也要保持一些基本的东西不能变,有长期性。基层政府在与企业签约的时候要特别谨慎,长期性的项目要反复论证。


  如果只管决策,不管后面的执行,当执行不了的时候就可能有违法的冲动。


  半月谈记者:那些有合法手续、面对转型又需要关停的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


  胡建淼:从法律上来讲,违法的企业关停是处罚。但是原先合法的企业怎么办?这就是说,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企业的利益需要放弃。这个过程法律上称之为“行政征收”。这就需要政府出钱进行补偿,而且要通过必要的程序进行,要把企业员工安置好。


  所谓一定的程序,有这么几个要件。首先,政府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其次征收的过程中需要有正当的程序,这些都不是单方面决定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协商,甚至是“讨价还价”,要充分听取对方的意见。做出决定后,如果不服,可以进行复议和诉讼。第三,任何征收都是要有补偿的。绝不能什么程序都没有,一声令下,甚至一个电话就让企业说关停就关停。


  半月谈记者:如何看待基层干部的法治信仰问题?


  胡建淼:无论是建设法治国家还是法治政府,基层干部的法治信仰都是特别重要和关键的。


  随着改革和转型的不断推进,现在绝大部分基层干部都能有法治信仰,知晓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但也还有少数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只是停留在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的工作当中,没有依法推进工作。极少数基层干部甚至认为“要法治就没法完成任务,要完成任务就没法法治”。这些都是缺乏法治信仰的表现。


  有些人认为法治就是违法了要追究责任,其实法治的内涵和外延很广。我们的行为、制度建设、工作方式等等都要体现法的精神,进入到一种依法的状态。


  基层干部一定要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基层政府各项工作。


  半月谈记者:您认为真正落实依法行政什么是最重要的?


  胡建淼:最重要的有两条,一个是观念问题。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要让基层干部真正树立法治信仰。还有就是完善机制。比如某一个基层领导的行为和要求是违法的,下属可以说“不”,这与用人机制、干部机制都有很大的关系。在这一点上,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关键。


  燕继荣:我们要把法治的指标纳入到对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考核当中来。在考核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等等的同时,也考核法治建设的成效。


  同时还要健全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短评:“关键少数”很关键


  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基层政府各项工作能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直接影响着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以来,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守法、规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有法不依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损害了依法治国的严肃性和基层政府的公信力。


  梳理近期的社会热点可以发现,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被强拆等违法强拆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一些地方官员违法任性用权有直接关系。


  一些行政违法事件发生前,相关基层领导干部并非毫不知情。有的领导干部对行政违法行为充耳不闻、默许纵容。更有甚者,私下提议、拍板力挺。这集中暴露出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治素养不高,没有摆脱“权力依赖症”,没能掌握新方法积极适应转型期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实践证明,基层领导干部是不是具有法治精神、能不能依法办事,直接决定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氛围,决定着地方依法行政的效果。只有领导干部真正做到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处理矛盾,并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示范,才能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建设好法治政府。


  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就是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强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就是要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调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同时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完善“两个清单”制度,将政府行为置于最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