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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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
“九层之台;始于垒土”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底层微观设计,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锤”、 “上面千把刀,下面一颗头”- -基层干部的众多吐槽,反映了基层治理面临任务繁多、人力有限、责任刚性的问题。于是,“被动式”应对、“应激式”突击成为常态,基层干部缺少应有的时间、精力和激情投入到地方善治、创新发展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把全会精神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
【公考角度解读】
[权威论述]
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习近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习近平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习近平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必须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城乡基层。——习近平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习近平
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
[问题]
一是重管理轻治理。当前一些政府部门的管控意识仍然根深蒂固,既对社会的行动主体不够明晰,也对发挥社会主体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认识不足。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现象严重。“社会”仍处在不对等的地位,哪些是政府该做的事,哪些完全可以交由社会承担的事,并无清晰的边界,社会成长空间模糊。
二是社会参与不够,公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公民意识是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实现居民自治的重要前提。当前,社会公众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公民意识缺乏,对社会组织往往产生陌生、不信任的心态,社会参与处于被动的状态,利益表达渠道、民主协商渠道比较狭窄。社区管理机构和社区成员在社区参与中的地位不平等, 多数参与事项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组织的, 社区成员参与率低。如果只有个人利益诉求而缺乏责任和权利意识,只会导致利益表达行为失范,而公共事务则乏人问津。
三是基层自治体制机制不完善。把社区和社会组织培育成为政府与“社会人”之间的重要纽带,是创新社会治理急需面对的问题。目前,社区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综合功能仍显薄弱,还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一些已建立的社区平台,缺乏居民自治机制。很多自上而下建立的社区社会组织有较强的官方性质。部分社区社会组织过多依赖于政府,法人治理结构缺失或流于形式,自律机制、自我监管和评估机制欠缺,承担公共服务和利益表达能力弱,活力没有得到实质性地释放。
四是基层法治治理落后。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的管理体制机制是实现基层多元治理的制度保障。目前,部分地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仍然出现行政命令超越法律法规、执法随意化、制度设计与法治精神背离等现象。从社会组织的法律保障制度方面来看,存在法律涵盖面不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社会组织立法仍没有与《宪法》相衔接的社会组织基本法。现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3个登记管理条例都是程序法,对社会组织的职责、权利等各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等等。
五是治理人才缺失。基层群众文化素养不高,政治参与热情不足,存在“不愿干基层治理”的心理,造成基层治理缺乏治理人才。在政策吸引下,部分乡土人才愿意回乡,但政治素质的配套培养没有跟上,对于乡土人才和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长效化、制度化机制,在考核的过程中上升渠道有限,还要疲惫应对各项检查,造成优秀乡村管理人才的流失。
六是部分干部作风不正,伤害群众感情。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守摊子、混日子的思想,不求上进、墨守成规,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某些地方还存在吃拿卡要的微腐败现象,造成群众不满。
[挑战]
一是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冲突日趋集聚和尖锐化,对建立互惠、互信的社会整合机制形成新的挑战。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劳资纠纷、新老居民的社会生活纠纷、弱势社会群体的权益纠纷等群体利益矛盾和冲突不断发生,已成为社会转型期必须认真应对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建立和完善社会整合机制,发挥多元社会主体在群体利益协调和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迫切要求。
二是社会的组织形式多样化与公民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建立民主、合作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新的挑战。随着传统社会的街居和单位组织功能的消弱,市场机制主导地位的形成和公民社会的培育,社会的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公民权益意识不断增长,对建立民主、合作的社会参与机制带来了新挑战,迫切需要致力于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实现政府、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公众等不同主体之间新型合作机制,形成相互信任、互利共赢、合力作用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三是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对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加速发展期并向高龄化快速发展,同时外来低龄人口占比也迅速提高,许多地区的外来人口超过了本地户籍人口。“一高一低”为阶段性特征的人口结构变化对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管控型思维模式,深化改革当前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社会行动主体承接公共服务的功能,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四是“风险共生”现象的不断出现,对建立多元协作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形成新的挑战。在现代化进程中,导致风险的各种人为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制度缺失和不完善使一些人群面临贫困、失业、生活水平下降,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不可预期的风险。风险正从个体风险逐渐向系统性社会风险扩展,增加了公共危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传统的社会管理思维和方式在应对这类“风险共生”性的公共危机时往往处于“低效”和“失灵”状态。建立一个多元协作、良性互动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势在必行。
[重要关系]
一是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基层社会治理头绪众多,牵涉面广、任务繁重、难度加大。由于当前客观存在的条块机制不顺,造成基层“责任无限,权力有限”。因此,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需实行综合治理,顶层设计时不仅要考虑设立党政统一领导的治理机制,同时要对乡镇(街道)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理顺,从而在县(区)级层面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方力量,从经费、组织、机制上给予保障,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唱独角戏”的现象。
二是处理好热与冷的关系。由于体制惯性,导致政府在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时基本还是以大包大揽为主,治理方式较为单一被动,更多依赖行政命令和国家强制力,造成疲于应付和解决具体问题,缺乏源头性、长效化的社会治理机制和措施。尤其是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也习惯于接受政府包办公共事务,不习惯作为治理主体主动参与处理公共事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局面还未形成,协调好“热”与“冷”的关系要多下功夫。
三是处理好急与缓的关系。社会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因为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有序推进。目前,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诸如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健全智慧服务管理体系,对“民情、民意、民难”,进行及时汇总、分类、筛选和研究,把每一项工作做精做细;按照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在政策执行、矛盾处理上要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模式。
四是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既需要明确近期任务,又需要制定长期目标,并使两者紧密衔接。基层的近期任务主要在于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破解信息壁垒和管理真空。长期目标主要在于不断强化政府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成近期任务需进一步健全组织,整合力量,强化保障,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提高效能,最大限度地拓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覆盖面,把“中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工作下延”的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科学化水平,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处理好法与德的关系。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以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以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以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同时,任何一种治理模式的生成,都不能脱离地域乡俗、传统文化、历史条件和群众心理特征的土壤,必须借助传统文化的力量,要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引领功能,建立健全强化村党组织政治领导的制度机制,引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规范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组织的仪式感和神圣感。把分散、孤立的群众和社会自治组织联系整合起来,共同致力于把基层重建为“团结的基层”,共同致力于政党理念回归“人民政治”,不断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农村治理优势。
二是加强基层“领头雁”培养,把人才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村民素质提升培训行动,加快后备人才培养,带动农民群众实用技能提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持续开展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质量。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把协同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简化考察调研程序,尽可能减少工作汇报会、座谈会,尽量采取现场走访、口头汇报等简便形式。同时要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形成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有效协同的机制,鼓励多元化的容错纠错机制。对因政策不明晰等导致的责任,应该划定容错空间,给予纠错的机会。
四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把干部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针对年轻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的,要加强传帮带力度和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领导和普通职工交心谈心机制,真正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的热情和活力;针对遭遇“天花板”的干部,要在其思想上加强教育、行为上细化监督,更要完善干部约束激励机制,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让干部们物质上不为难,精神上有尊严。保持其工作热情;针对部分得过且过,“等养老”的干部,要健全干部考评制度,合理设置正面考评指标和负面考评指标,把考评结果和职级升降联系起来。引导“无为者”想为,鼓励“想为者”有为。
【重要切入点】
1.自治 法治 德治相结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首次在党的重要报告中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应用到乡村治理体系之中,同时也适用于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关于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概念,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专门提出,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从三治有机融合到三治相结合,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进入新时代。
2.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共建共治共享,三者之间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共建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共治要以体制创新为关键,共享则要以公平正义为保障。只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才能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3.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素养
基层干部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其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直接决定了干群的亲疏关系、政府政策的贯彻落实、社会的和谐稳定,更直接影响到千千万万农牧区群众的幸福生活。因此,每位基层干部要全面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做好基层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
【素材积累】
[精彩标题]
1.创新基层治理方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推动基层治理 人才是关键
3.创新社会治理 夯实平安之基
[精彩开头]
示例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在要求。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主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对行政手段的依赖比较多,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成本也比较高。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转变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
示例二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基层治理,不仅影响着党和国家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快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努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多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事,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幸福、得实惠。
[精彩结尾]
示例一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是大变革时代基层治理方式与时俱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城市基层党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格局,努力探索出更多具有时代特色、适应地区差异、满足人民需求的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扎实提高治理成效,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示例二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是基层治理的工作目标,更是检验基层治理成效的“试金石”。我们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纠治沉疴痼疾、推动向前发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新贡献。